在现场审查及样品抽测均合格后,安标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公布,同时将LA安全标志颁发给申请企业。标志有效期为4年若审查确认不合格企业,重新申请认证的间隔不得低于90天。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认证)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的凭证。
如何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证书: 1、申请提交资料;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5、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6、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文件合格等资料文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8、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