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技术审查通过的企业,安标管理中心会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安排稽查人员至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稽查的内容包含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管理体系等条件。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 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 防静电鞋、导电鞋 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 电绝缘鞋 耐酸碱皮鞋 耐酸碱胶靴 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
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安全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
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